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鄭汝樺: 菜園村合資格居民 特惠賠償最高60萬


運輸及房屋局 局長 鄭汝樺

鄭汝樺: 菜園村合資格居民 特惠賠償最高60萬
日期: 2009-10-20 HKT 14:14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當局以特事特辦的方式,為菜園村居民提供賠償。

有屋有地的居民,補償給別由丙級提升至甲級,農地每方呎賠526元,屋地賠償800多元一呎。至於無地的居民,則會以特惠賠償方案,最高賠60萬。

預算整個賠償方案開支8千多萬,當局會與居民溝通,解釋方案內容,居民可視乎家庭狀況,作出選擇。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到八鄉向受影響的村民解釋賠償方案時表示,特惠安置金可即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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